书法实训室是书法教学的专用教室。为规范使用,特制定书法实训室使用及管理制度。
一、书法教室由实验员负责管理,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。实验教学实行使用登记制度,每次实验教师和学生必须按规定登记。
二、教学计划内进行的书法教学活动,由师范学院统筹安排。临时借用教室进行教学或自主训练的,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。使用教室时间、用途与申请的时间、用途必须一致。
三、自觉爱护书法室内一切设备设施。室内教学用具及教学用品供本教室使用,未经实验员或任课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室外。
四、保持良好教学环境。严禁将任何食物、饮料带入教室。严禁在室内桌椅、墙壁严禁乱贴、乱写乱画,不得随地吐痰、踢踏墙壁、乱丢纸屑、杂物等。
五、严禁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:楼道和教室内禁止吸烟。
六、学生在课前要预先做好准备,带好书法用品,进入书法教室 后按指定座位就座。
七、课后应整理好书法用具,到指定的地方清洗学习用具,不得弄脏墙壁,保持教室整洁。注意节约用水。
八、离开教室应关窗、关电、锁门。
九、教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,由实验员安排学生轮流清理卫生。
十、要爱惜公共财物,不得损坏物品,违者照价赔偿。
师范学院
2023年5月